包装饮用水厂清洁作业区厂房设施要求:
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类别编号0601,包括:饮用天然矿泉水、饮用纯净水、饮用天然泉水、饮用天然水、其他饮用水。
生产场所一般应设置水处理区、灌装防护区、包装区、原辅材料及包装容器仓库、成品仓库。采用可周转的容器生产包装饮用水,应单独设立周转容器的检查和预处理区。周转容器不得露天储存,以免受到污染。如使用食品添加剂(气体除外),应设置配料区。
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一般分为:一般作业区(水处理区、仓储区、外包装区、周转容器的检查区等)、准清洁作业区(配料区、预包装清洗消毒区等)、清洁作业区(灌装防护区等)。
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,洗手、干手和消毒设施,换鞋(穿戴鞋套)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。
清洁作业区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区,洗手、干手和(或)消毒设施,换鞋(穿戴鞋套)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,并设置风淋设施。采用自带洁净室及洁净环境自动恢复功能的吹瓶、灌装、封盖(封口)一体,且其内部形成清洁作业环境的设备可不设在清洁作业区,可豁免设置二次更衣区和上述相关设施。
清洁作业区对空气进行过滤净化处理,应加装空气过滤装置并定期清洁,清洁作业区空气洁净度(悬浮粒子、沉降菌)静态时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达到100级,或整体洁净度达到1000级。